电新:如何看当前电池回收阶段及出海机遇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11
爱游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市场对于动力电池回收阶段以及欧盟新电池法对于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影响的研究较少。本文我们对回收企业出海商业模式进行探究,并分别对三元电池回收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的经济性进行了测算。我们预计到2030年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将超过400GWh,回收市场潜力可期。我们强调欧盟新电池法对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追踪的要求,认为回收企业需要提升技术水平和环保标准,而不仅仅是关注回收数量,更看好国内具备全流程碳足迹

  市场对于动力电池回收阶段以及欧盟新电池法对于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影响的研究较少。本文我们对回收企业出海商业模式进行探究,并分别对三元电池回收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的经济性进行了测算。我们预计到2030年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将超过400GWh,回收市场潜力可期。我们强调欧盟新电池法对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追踪的要求,认为回收企业需要提升技术水平和环保标准,而不仅仅是关注回收数量,更看好国内具备全流程碳足迹追踪能力的技术领先企业。通过测算,产能利用率为对回收企业盈利影响较大,我们认为相较于磷酸铁锂,三元电池回收更具经济性。

  当前时点,一方面结合动力电池的出货存量及退役周期,我们认为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潮,预计2030年退役规模超400GWh,对于电池回收需求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欧盟新电池法开始生效,其中电池回收相关的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与趋严,刺激电池回收产能加速配套,为国内回收企业带来新的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全球发展机遇。我们看好国内回收技术与规模领先、具备全流程碳足迹追踪能力的企业随着下游需求增长改善盈利能力、打开成长空间。

  电池回收产业发展可以分为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当前处于成长期,电池来料渠道差、处理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偏低的企业正在加速出清。根据新能源汽车销量、电池退役周期,我们预计国内将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潮,2025/2030年退役规模达94/431GWh,2021-2030年CAGR为47.79%。近几年电池回收板块的股价走势与碳酸锂价格波动关联紧密,未来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有赖于官方加强政策引导,避免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无序竞争。

  从整体布局来看,海外立法体系更加完善和严格。与此前采用的电池指令相比,欧盟新电池法扩大了适用电池范围,更加强调全生命周期,明确了对于回收的要求;对于每个电池生产中过程中的“碳足迹”也将有明确的法规进行限定。此外,欧盟新电池法明确了生产商的延伸责任,要求其确保投入市场的电池满足欧盟标准及完成电池回收任务的责任。

  在欧盟新电池法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下,整车厂与电池厂对回收的需求与要求将同步上升,回收企业出海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欧盟新电池法的对电池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回收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迫使国内电池企业考虑使用碳排放量更少的生产技术,同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在海外布局或与回收企业合作,以符合法规的标准,这也给回收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据我们测算,产能利用率为对回收企业影响较大,于回收业务而言,源头回收量得不到保障导致回收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加之回收厂投入大折旧高,造成项目盈利性整体较差。我们测算得到三元电池回收ROI/利润率/单吨利润分别为4.84%/4.73%/1258.06元,磷酸铁锂电池回收ROI/利润率/单吨利润分别为2.16%/1.85%/242.04元,在目前的价格水平,三元电池回收更具经济性,回收效率的提高助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提升经济性。当下时局,提供技术、合资建厂以掌握权益产能并重视渠道建设,发展包收包销的商业模式,或能助力企业在回收行业成长期破局。

  风险提示:新能源车需求不及预期,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海外拓展进度不及预期,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回收企业收益。

  我们测算我国将在未来几年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潮,预计到2030年退役规模将超过400GWh。电池回收产业正处于成长期,市场发展迅速,预计2025年和2030年的退役规模将分别达到94和431GWh,2021-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7.79%。目前,市场中的一些企业由于来料渠道差、处理规模小和技术水平低,正在加速出清,而优质企业有望在政策引导下占据更大市场份额。

  欧盟新电池法已经开始生效,为国内回收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全球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国内技术与规模领先、具备全流程碳足迹追踪能力的回收企业将有望在下游需求增长的推动下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欧盟新电池法的实施意味着面向欧盟市场的电池与整车厂企业对回收需求的提升,同时迫使企业考虑使用碳排放量更少的生产技术,积极在海外布局或与回收企业合作,以符合法规标准,从而给回收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电池回收企业的盈利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产能利用率的影响。由于源头回收量不足,回收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加之高投入和折旧费用,导致项目盈利性整体较差,为应对这一挑战,企业需要在技术提升、合资建厂以掌握权益产能以及渠道建设上加大投入,特别是发展包收包销的商业模式,可能是助力企业在回收行业成长期实现突破的有效策略。

  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是趋势,重在提高回收效率与缩减成本。根据测算,三元电池盈利能力较强与磷酸铁锂电池,但从市场中电池类型占比趋势来看,磷酸铁锂电池的占比在逐渐提高。长期来如何提升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效率、如何加深与废电池来源渠道的绑定以缩减来料成本是回收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包收包销合作模式助于提高回收企业的盈利性。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盈利性对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敏感性提高,尤其对于产品结构较单一的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业务,同时随着市场的有效化,金属价格逐渐被计价于废旧电池中,发展包收包销的合作模式能使回收企业消除大宗价格波动风险,在加工费之外能从增量产能中获得额外收益。

  1)市场对于动力电池回收阶段以及欧盟新电池法对于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影响的研究较少,我们认为到2030年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将超过400GWh,回收市场潜力可期;

  2)我们强调欧盟新电池法对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追踪的要求,指出回收企业需要提升技术水平和环保标准,而不仅仅是关注回收数量,更看好国内具备全流程碳足迹追踪能力的技术领先企业,认为这些企业将在全球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3)我们分别对三元电池回收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的经济性进行了测算,强调产能利用率对回收企业盈利性的关键作用;

  4)我们对回收企业出海商业模式进行探究,认为渠道建设和以及发展包收包销合作模式是实现盈利的关键,而非仅关注技术进步和政策的变化。

  15-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CAGR为56%,2023年中国销量占比达64%。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在过去十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就国内而言,2015年开始增速加快,成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01.3万台。欧洲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同样经历了快速扩展,2020年后增长显著加速,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4年的6.6万台增加到2023年的282.5万台。美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则增长相对稳定,销量从2014年的11.9万台增加到2023年的148.2万台,增速与中国和欧洲相比较低,整体仍在稳步提升。

  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同比增速在16/21年较为突出,磷酸铁锂电池趋向于成为国内主流路线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达42/303GWh,同比+180%/+106%。在国内市场,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份额呈现出阶段性变化。2021年,磷酸铁锂电池超越三元电池成为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最大的电池类型,且在市场总量中的占比稳步提升。三元电池曾因高能量密度而受到市场青睐,但是随着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磷酸铁锂电池在安全和成本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同时得益于政策支持及产业链成熟化,其在市场上快速崛起。

  国内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将迎来高速增长期,预计25/30年规模94/431GWh。自2015年新能源汽车广泛推广开始计算,我国动力电池从2020年开始规模退役。结合工信部规定,2016 年起乘用车生产企业对电池、电机等核心部件必须提供8年或者12万公里质保(先到达为准),我们推算2024年我国迎来首批动力电池质保到期。根据新能源汽车销量、电池退役周期,我们假设8年为动力电池的退役周期且分布近似盆浴曲线,我们假设第N年动力电池退役量=76%×第(N-8)年的所有锂电池装机量+5%×第(N-7)年锂电池装机量+4%第(N-6)年锂电池装机量+2%×第(N-5)年锂电池装机量+1%×(第(N-4)年锂电池装机量+第(N-3)年锂电池装机量)+2%×第(N-2)年锂电池装机量+4%×第(N-1)年锂电池装机量+5%×第N年锂电池装机量,预计国内将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潮,2025/2030年退役规模达94/431GWh,2021-2030年CAGR为47.79%。

  我们认为电池回收产业发展可以分为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当前处于成长期。1)起步期(2015-2023年):在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的背景下,动力电池用量提升催生出电池回收需求。2020年起退役电池虽已开始放量,但是相关政策法规并不完善,部分退役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整体回收率较低,正规军产能利用率较低。2)成长期(2024-2029年):随着电池退役潮来袭,以及规范的回收体系的建立与相关政策规范,竞争格局有望日趋明朗,提升产能利用率。3)成熟期(2030年起):电池退役规模增速趋于稳态,市场格局稳定。

  国内政策加强引导,为电池回收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护航。2018年以来,中国在电池回收方面逐步加强法规和管理措施,政策涵盖工业节能、废旧机动车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等方面。据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EVTank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2023年我国全行业156家工信部公示符合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名义产能利用率仅为16.4%,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率较低。未来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有赖于官方加强政策引导,避免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无序竞争。

  近几年电池回收板块的股价走势与碳酸锂价格波动关联紧密。碳酸锂为电池回收的主要成本与收入构成之一,所以其价格波动情况也直接影响到电池回收企业的利润水平。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锂矿资源供应相对紧张的背景下,碳酸锂现货价格从21年8月开始上涨态势明显,2022年11月最高达到56.76万元/吨,涨幅超500%。与此同时,高价碳酸锂为电池回收企业带来较为丰厚的收益,也吸引了更多企业入场布局电池回收业务,电池回收市场热度持续高涨。

  然而,随着下游增速放缓、锂矿资源稳定放量,23年碳酸锂价格大幅回落,从2022年11月高点至2023年底降幅超80%。回收业务收益下降叠加高价碳酸锂库存计提减值,导致回收企业2023年财报数据受到重创,股价层面也在持续走低。当前,由于电池回收来源紧张(一方面整体退役电池规模仍然不大,另一方面部分退役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根据EVTank统计数据,2023年锂离子电池实际回收量为62.3万吨,占全行业的名义产能利用率仅16.4%,从回收产业链来看,主要利润由渠道商垄断,破碎厂及湿法厂的盈利水平承压。电池来料渠道差、处理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偏低的企业正在加速出清。

  回收的价格判定标准与金属价格挂钩。通常通过一定的折扣系数与电池中的元素含量从渠道方收购废旧电池,不同回收企业议价能力不同,系数的确认标准根据回收商与来源渠道进行调整。随着回收体系的成熟化与市场的有效化会逐渐使废旧电池及电池废料的价格反应市场对远期金属价格的预期,废旧电池价格变动的滞后可能会缩减甚至提前,包含预期的价格也将使废旧电池市场呈现出期货市场的特点。

  欧盟新电池法的高标准目的在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减少电池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推动循环经济。法规旨在提高电池回收率和材料再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鼓励技术创新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此确保欧盟在全球绿色转型中处于领先地位。

  新电池法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国内电池企业对回收需求将上升,回收企业出海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作为全球电动电池出货量最大的国家,新电池法对电池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回收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迫使国内电池企业考虑使用碳排放量更少的生产技术,同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在海外布局或与回收企业合作,以符合法规的标准,这也给回收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中韩企业在电池回收方面需求最大。根据SNE Research数据,从动力电池出货量来看,2023年中国企业占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63.5%,较2022年上升3.9pct,韩国企业占比23.1%,日本松下占比6.3%。随着全球对于动力电池回收的法规更加严格,中韩动力电池企业需要考虑电池回收的成本带来的挑战。

  从整体布局来看,海外立法体系更加完善和严格。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详尽的法规来规范电池回收过程,不仅覆盖了电池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还规定了具体的回收率目标和环保要求,以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欧盟各国根据欧盟纲领性文件,对本国情况来设立法规。在2020年12月之前,欧盟并没有专门针对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的指令,相关回收活动主要遵循的是2006年9月26日生效的《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各国也根据该法令制定了自己国内的电池法律。德国作为欧盟重要的成员国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走在前列。1996 年德国首先颁布实施了废弃物管理基本框架法律《循环经济和废弃物法》,于2006 年颁布对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具有指导意义的《车辆处理法规》,2009 年颁布实施《电池法》,随着2006/66/EC 的废止以及欧盟新电池法的颁布,德国根据本土电池管理的实际情况修订形成新的《电池法》。

  新老电池法实施使电池回收效率显著,欧盟回收体系的建设投资额庞大。在欧盟回收系统的方面,以德国为例,多个车企设有自己的电池回收系统,例如梅赛德斯-奔驰在库彭海姆建造了一家电池回收工厂,大众汽车在萨尔茨吉特开设的电池回收工厂进行锂、镍、锰和钴等有价值的原材料回收。与此同时,电池回收的投资额也较高,根据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及普华永道2023年8月发布的研究报告《European battery recycling market analysis》,在2035年之前,欧盟在打造电池回收方面将需要投资90亿欧元。

  美国相关立法全面且细致,联邦与州相结合。美国的电池回收法规主要由《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和《电池法》构成。《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是美国管理危险废物的主要法律框架,规定了从产生到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废物管理,包括电池在内的各种危险废物。该法案要求电池的生产商和处理商必须遵守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废弃电池被妥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电池法》则专门针对含镉和含铅电池的回收,要求电池生产商和零售商建立回收计划,并提供便利的回收服务,以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在美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不仅有联邦层面的法规,各州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法规。例如,加州的《电池回收法》要求零售商必须接受废旧电池并进行妥善处理。

  日本从一般国民到厂商进行了明确的回收责任分配,国民认同感强,在回收利用方面处于亚洲领先地位。日本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和《汽车回收再生利用法》规定了电池生产商或销售商必须建立单独的收集系统和再循环系统,并建立台账制度呈报相关管理部门;消费者应将废弃的电池送到专门的回收设施中进行分类收集。韩国的《电气电子设备和车辆资源循环法》限制了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鼓励和规范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设定了相关的环境标准,以确保这些产品和车辆在生命周期结束时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欧盟电池新规拓展了适用范围,细化各项指标规定,一国不符将在全盟通报。较2006年的电池指令,新规除工业电池、便携式电池外,还将轻型交通电池、SLI电池(汽车用于启动、照明、点火的电池)与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也包括其中。同时,新规针对所有类型电池的电池作出了在生命周期碳排放达标与监控、再生料比例、电池回收效率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若产品未能达到相关标准,将面临被市场监督局要求召回产品或撤出市场并进行惩罚及全欧盟通报的风险。

  与此前采用的电池指令相比,更加强调全生命周期,明确了对于材料回收目标的要求,此外,对于每个电池生产中过程中的“碳足迹”也将有明确的法规进行限定。

  法规明确由生产商或生产商责任组织(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s,PRO)履行延伸责任,在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生产商所指主体为欧盟本地的整车厂、进口商或电池厂。整车厂或进口商需要确保电池符合要求并履行延伸责任,但电池制造商需配合电池合规材料的准备,这意味着电池厂在向整车厂销售时需要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的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对于回收商的选取逻辑相同。

  法规要求责任主体每年上报相关数据进行情况公开,加强责任主体满足法规要求的紧迫性,推动回收行业发展。生产商或PRO负有承电池回收并确保其得到处理或重复利用的过程中相关费用,并每年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销售电池数量、回收处理电池数量、再利用电池数量以及出口到第三国进行处理或再利用的电池数量等。回收商应每年向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处理的废电池数量、再利用准备的废电池数量、回收效率、回收材料以及回收后产出的材料销售目的地与产量数据,并且需要确保相关回收效率达到新规的要求。

  生产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电池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再生料,利好回收商再生料销售。法规的比例要求旨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电池而有所不同。通过对再生料比例的硬性要求,再生材料将变成电池制造的硬性要求,对于回收商销售再生材料的需求带来利好。

  法规规定电池应附带碳足迹声明,动力电池将从2026年8月18日起进行碳足迹等级划分,于2028年2月18日起受碳排放最大值限制。新电池法要求电池的碳排放管理涵盖整个生命周期,原材料的采购与预处理、产品生产、分销以及报废回收的碳排放都计算其中。对于国内出口电池的厂商以及可能在欧盟市场布局的回收商而言,法规不仅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内达到相应的规定,更要求其加速建立起电池生命阶段的可追溯系统,以满足欧盟客户的要求。

  海外在碳足迹标准和数据库建设方面已有明显进展。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制定了详细的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如1998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和世界资源研究所创建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2001年9月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共同发布第一版GHG Protocol,并不断更新;201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和验证标准ISO 14064;2021年欧盟发布的关于使用环境足迹方法衡量和传达产品和组织的生命周期环境绩效的委员会建议等。

  中国碳足迹系统建设加速推进中。国内方面,随着我国逐步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本土碳足迹数据库的设计建设也不断提速。2023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目标在2030年实现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2023年11月27日,由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牵头、国内外3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发起组织的“天工计划”发布了碳足迹核算生命周期评价数据库。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在企业的进展方面,锂++等规范化平台有望助力企业满足新规要求。2019年,由天奇股份002009)作为主要发起方,联合京东科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市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四方共建锂++平台,专注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综合性平台,通过收集、分析和管理电池生产、使用、回收等环节的数据,帮助企业实现电池全生命周期的追溯和优化。类似的规范化追溯性平台,在帮助中国符合欧盟新电池法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通过提供详细的碳足迹和再生材料比例数据,支持企业满足欧盟对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严格要求。

  欧洲电池退役规模高速增长,预计24/25年规模达29/37GWh。同样根据前文的测算公式,我们测算得到2025年欧洲电池退役规模达到37GWh,其中动力电池退役规模达33GWh。欧洲电动化以及储能发展较早,回收市场建设相对完善,退役电池量流入回收企业的比例较多,随着未来更多电池进入退役阶段,由法规推动的回收技术与体系建设的进步与完善,将继续推动整个电池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了解欧盟新电池法的动机与要求,能够帮助电池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迎接这一领域的挑战与机遇。

  国内电池企业在欧洲市场份额超三成,欧洲市场电池出货或受到影响。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2年中国出口电池在欧盟的市场份额达到34%,2023年上半年中国出口电池在欧盟的市场份额达到39%。欧盟新电池法对于电池厂的准入门槛提升,而中国电池企业在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方面的积累相对薄弱,国内电池出口到欧盟将受到影响。中国电池生产商可以通过与领先的回收企业合作,积极应对挑战,以帮助中国企业在欧盟内建立健全的电池回收体系,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管理。同时,合作可以提升资源回收效率,降低原材料成本。

  1)促进行业规范化。新电池法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回收流程和标准,包括回收技术、废物处理和资源利用的规范化措施,确保了回收过程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同时,政府和行业组织的监管以及政策支持,强调了企业采用先进回收技术和设备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推动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效率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回收行业的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

  2)要求回收料的比例,提升回收产业活跃度。目前再生料产出的金属盐在市场上属于次优选,一般行业会优先选择矿石料产品。本次《新电池法》对电池中的再生料使用比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锂电回收料由补充品变成必须品,有利于再生料的海外市场需求放大,间接提升国内锂电回收产业的活跃度。

  3)国内企业在电池回收利用方面有技术积累的优势。中国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不断推进技术创新,采用湿法和火法相结合的工艺,实现了动力电池中稀有金属如锂、镍、钴的高回收率和高纯度。相比之下,欧美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火法技术,即高温熔炼的方式提取金属,尽管可实现高回收率,但也存在能耗高、污染大、成本高、锂损失大等问题。中国采用的湿法技术,即化学溶解金属,尽管处理时间长、废液难处理,但耗能低、污染小、成本低、锂回收高等优点明显。在碳足迹统计电池整个生命周期排放量的要求下,预计湿法技术更具优势。中国企业在湿法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提高化学试剂使用效率、降低再生利用环节能耗成本将成为电池回收企业提升成本优势的重要策略。

  对于新电池法的施行,回收企业可能的切入角度应为绑定海外责任主体,规避政策风险的同时在海外积极布局扩展业务版图。借鉴国内经验,源头数量得不到保障,回收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加之回收厂投入大折旧高,项目盈利性整体较差。这种情况下,合资建厂提供技术,掌握权益产能,依托合作伙伴与平台建设能保障前线退役电池回收数量,同时布局在电池回收领域有积极政策或助于工厂降本增效的海外市场,或能助力企业在回收行业初期突围。

  在海外建设回收厂的情况上,国内大部分企业选择印尼作为出海回收厂的建设地点。主要原因为印尼政策倾向以及投资成本比较低,同时能规避海外政策对国内生产的限制。新电池法并未要求回收处理地点必须在欧盟境内,为规避牌照获取风险,在第三国建设电池破碎厂并运回国内冶炼、在欧盟内技术出资掌握权益产能是回收企业可以考虑的方向。

  根据我们的测算得到,1)产能利用率为重要影响因子,关注产能利用率高企业。从金属端的投入产出来看,当前价格水平下三元电池回收业务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位于70%至75%之间,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业务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位于80%至85%之间,产能利用率对企业盈利影响较大,且磷酸铁锂电池对产能利用率要求更高,建议关注产能利用率较高企业;2)三元电池回收更具经济性,磷酸铁锂电池对碳酸锂价格更敏感。从根据当前价格水平进行的测算看来,在碳酸锂价格没有大幅上涨趋势情况下,三元电池回收业务更具经济性,同时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结构单一,受大宗价格短期大幅波动的影响更大,碳酸锂价格波动对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其对三元电池回收盈利能力影响更大,短期建议关注企业来料废旧电池结构;3)包收包销的合作模式更能激发企业盈利能力。随着回收行业发展,产能利用率与盈利能力对大宗价格波动敏感度齐升,同时随着市场的有效化,金属价格逐渐被计价于废旧电池中。这种趋势下,包收包销模式能使回收企业消除大宗价格波动风险,在加工费之外能从增量产能中获得额外收益。

  以安徽维晶新材料20000t/a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项目为参考,通过公开的原辅料投入、劳动定员以及产出品资料辅以公开的价格信息,我们测算得到在产能利用率100%的情况下,三元电池回收ROI/利润率/单吨利润分别为4.84%/4.73%/1258.06元,其中收入占比最大的产品为三元前驱体占比50.50%,其次为碳酸锂占比23.80%。

  测算使用截止7月31日的最新价格计算,得到当前时点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落在70%~75%的区间,在开工率为80%的情况下,盈亏平衡的三元前驱体均价落在73600~73700元/吨的区间,盈亏平衡的碳酸锂价格落在78300~78400元/吨的区间。

  以天奇循环处理150000t/a磷酸铁锂电池项目为参考,注意到该项目投资不涉及拆解破碎,直接进入酸浸工艺,以已破碎的废电池或废料料作为原料,通过公开的原辅料投入、劳动定员、产出品资料以及价格信息,我们测算得到在产能利用率完全的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回收ROI/利润率/单吨利润分别为2.16%/1.85%/242.04元,其中收入占比最大的产品为电池及碳酸锂占比为61%,其次为磷酸铁占34%。

  测算使用截止7月31日的最新价格计算,得到当前时点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落在80%~85%的区间,在开工率为80%的情况下,盈亏平衡的碳酸锂价格落在84100~84200元/吨的区间,盈亏平衡的磷酸铁价格落在10900~10950元/吨的区间。

  从目前行业产能利用率率较低的情况来看,整体难以实现盈利,产能利用率与企业的来料渠道紧密相关。根据我们的测算,产能利用率是回收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当前时点三元电池回收业务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位于70%至75%之间,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业务的盈亏平衡产能利用率位于80%至85%之间。产能利用率对企业盈利影响较大,当产能利用率提高时,盈利能力对大宗价格的波动也更敏感。

  我们测算得到在当前价格水平下,相对于三元电池回收,在碳酸锂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的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的整体盈利性较弱。而尽管三元电池回收业务更具经济性,但长期来看,随着磷酸铁锂电池在安全和成本方面的优势、政策支持及产业链成熟化,将使其在市场中占比增长,在长期内成为废旧电池的主要类型。在碳酸锂价格企稳的条件下,磷酸铁锂业务盈利性的改善主要着重渠道建设与回收效率的提高。

  对于采用包收包销模式的公司,大宗价格的波动对其盈利能力影响不显著,包收包销通过签订以固定价格回收成品的合同能够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确保稳定的收益,由于存在额外副产品或者因技术提升带来的超量产生额外利润的可能性,因此盈利能力可能会有所提升。尤其对于产品单一的磷酸铁锂回收项目,包说包销的合作模式更具备盈利性。

  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欧洲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法规更加健全,对于当地建厂的要求通常涉及严格的环保以及牌照的申请,同时欧盟新电池法的细节要求还需后续更新,当下回收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布局显得尤为重要,与欧洲当地企业合作,不仅能够更好地切入当地业务,还可以规避法律风险,抢占市场先机。

  根据以上逻辑,我们建议在回收行业1)关注产能利用率高的企业;2)关注回收效率高的企业;3)短期关注来料中三元占比较高的企业;4)长期关注发展包收包销合作模式的企业;5)关注在海外有合作以及布局的企业。

  政策支持减少、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环境不利等因素的影响下,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可能不及预期,从而也会影响电池需求,继而影响电池回收总量。

  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在海外拓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因素导致进度不及预期,包括法律法规的合规问题、市场准入限制、文化和管理上的差异、当地合作伙伴的寻找与合作、环保标准和回收技术要求、以及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等。

  电池回收的产成品包含锂、钴、镍等金属,若金属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对回收企业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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